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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6日 10:00
在国外获得的普通教育的认可将不再属于国家教育质量提升中心的职权范围——这个职能将完全转移到普通教育机构。

国外获得的普通教育认可将不再属于国家教育质量提升中心的职权范围。这一职能将完全转移到一般教育机构。
教育和科学部已向议会提交了《普通教育法》的修正案草案,根据该草案,留学期间获得的普通教育认可将成为学校的义务,按照部长令规定的程序。
根据这些修正案,除了证明完整普通教育的文件外,还可以将证明在国外认可的普通教育程序框架内获得的教育的文件等同于证明基础教育的文件。
此外,将在《普通教育法》中添加一个新条款,根据该条款,在格鲁吉亚实施的国外认可的普通教育程序的法律实体将接受授权程序。授权必须针对实施的认可的外国普通教育程序的普通教育水平获得。
此外,根据该法律草案,国外认可的普通教育程序的学生将有权根据立法确立的规则使用流动性。
根据现行法律,国外获得的教育的认可由国家教育质量提升中心负责,其职权包括,特别是国外获得的普通教育的认可。这反过来是为从国外来到的学生在格鲁吉亚教育机构继续教育提供先决条件。提交给中心的关于留学期间获得的普通教育认可的申请必须附上接收学校关于留学期间获得的普通教育的符合性的结论。为了准备这个结论,一般教育机构评估了感兴趣的人提交的文件中列出的科目与国家课程规定的必修科目的符合性。该结论指定了该人在留学期间完成的与国家课程下的必修科目对应的科目,以及根据国家课程的评分系统转换后获得的那些科目的成绩。正是基于这个结论,国家教育质量提升中心做出关于认可或拒绝认可留学期间获得的普通教育的决定。
正如教育和科学部解释的,按照国际实践,留学期间获得的普通教育认可的职权授予学校,而将中心纳入这一过程不符合国际实践。
“已审查了以下国家的实践:荷兰、德国、美国、西班牙、法国、斯洛伐克、冰岛、克罗地亚、罗马尼亚、以色列、澳大利亚、土耳其、摩纳哥、塞尔维亚、摩尔多瓦和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在这些国家,留学期间获得的普通教育的认可由一般教育机构负责,而不涉及相关的国家教育质量提升机构。”
此外,根据格鲁吉亚宪法,初等和基础教育是强制性的。因此,接受普通教育的权利是宪法保障的权利,无论中心做出何种决定,学生都有权根据格鲁吉亚宪法,在认可/拒绝文件中指定的班级继续学习。如果认可/拒绝文件中未指定该人在哪个班级接受教育,则应将其编入与其年龄对应的班级,或在其同意的情况下编入较低的班级。
因此,中心的作用有些形式化,因为无论它做出何种决定——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学生都有权在相关班级继续接受教育,”——在附于该法律草案的解释性说明中如是所述。
原文URL: https://www.interpressnews.ge/en/article/146930-the-recognition-of-general-education-obtained-abroad-will-no-longer-be-within-the-competence-of-the-national-center-for-educational-quality-enhancement-this-function-will-be-fully-transferred-to-general-education-institutions/
本文翻译自格鲁吉亚本地英文新闻网站,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