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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1日 10:00

根据修正案,参与操作搜索活动或秘密调查行动并与调查合作的人的身份将被保密。

根据修正案,参与操作搜索活动或秘密调查行动并与调查合作的人的身份将被保密。
参与操作搜索活动或隐秘调查行动的人员的身份将予以保密。检察机关将确保该人员在所有调查文件、材料和其他程序行动中以限制识别或辨认可能性的方式隐藏其身份。 通过刑诉法的拟议修正案,引入了保护参与操作搜索或隐秘调查行动人员的安全和保密原则。该草案由格鲁吉亚梦想党议员起草,目前正以加速程序在议会审议。 根据提交给议会的法案,在总检察长或其副手同意的情况下,检察官有权隐藏参与操作搜索或隐秘调查行动人员的身份,如果披露将危及合作者的安全或严重损害司法利益。 检察机关必须确保该人员的身份在所有与调查相关的文件、材料和其他程序行动中得到隐藏,从而限制其识别和辨认。该草案还规定,此类人员将以防止辩方识别或辨认的方式进行远程讯问。 如果决定隐藏参与操作搜索或隐秘行动的合作者的身份,所有提供给辩方的相关证据必须以保护免于识别并限制辨认可能性的方式格式化。 尽管检察官决定限制识别,该人员的身份在程序的每个阶段仍将对法官开放。 对参与操作或隐秘调查行动人员的识别限制可无限期适用。 根据法案作者,该草案的起草是出于完善确保与调查机构合作人员保护和保密规定的需要。 发起人还认为,有必要引入法律条款,一方面防止披露参与隐秘调查人员身份以保护其生命、健康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另一方面加强合作保密性并最小化暴露合作者的风险。 “现有法律对隐秘调查行动设定了比其他调查程序更高的标准,并限制了此类行动的使用。隐秘调查行动仅在民主社会中必要以实现合法目标时进行,例如确保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防止混乱或犯罪、保护国家经济福祉或维护他人权利和自由。此外,该行动必须符合必要性和相称性标准——仅在存在紧急公共需求时进行,且必须是实现合法目标的适当且相称的手段。 因此,此类行动受到严格审查,被视为国家机密,其组织基于保密原则。参与隐秘调查的人员有义务对通过合作获得的信息保密,而国家负责确保其安全及合作的保密性。对于开展操作和隐秘调查的机构,限制关于合作人员信息的公开传播至关重要——一方面增强其安全保护,另一方面强化合作的保密性。 隐秘调查行动主要用于侦查严重和特别严重犯罪。只有少数较轻罪行适用此类保护措施,而获得的证据在打击有组织犯罪和腐败中最为关键。因此,犯罪者报复行动的风险更高,使得相关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安全更加脆弱,”该草案附带的解释性说明中写道。

原文URL: https://www.interpressnews.ge/en/article/140853-according-to-the-amendments-the-identity-of-a-person-participating-in-an-operational-search-activity-or-a-covert-investigative-action-who-is-cooperating-with-the-investigation-will-be-kept-confidential/

本文翻译自格鲁吉亚本地英文新闻网站,转载请注明出处